南方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南方科技大学(以下简称“南科大”)是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学校于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并被赋予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使命。南科大致力于建设成为聚集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学府,以及创造国际一流学术成果、推动科技应用、支撑深圳可持续发展的平台。南方科技大学将发扬“敢闯敢试、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的创校精神,突出“创知、创新、创业”(Research,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的办学特色,大力培养创新人才,早日实现建成国际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成中国重大科学技术研究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重要基地的办学目标。

为了突出“创知、创新、创业” 的办学特色, 南科大结合当前科技创新的新趋势和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于 2016 年 8 月正式设立创新创业学院, 服务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国家发展。学院致力于聚焦工业研究,培养创新创业高端人才,孵化高技术企业。

2019年,南方科技大学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0人左右,其中推免生招收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50%(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南方科技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5. 我院招生专业只接受全日制非定向学生报考。

6.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习方式

1、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我院招生专业(领域)为材料工程,可涉及光电器件、金属机械加工、化学、生物材料、环境保护材料等方向,详见《南方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2、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名

1. 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2018年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报名。现场确认: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省招办确定和公布)。

考生报考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广东”,“招生单位”选择“(14325)南方科技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创新创业学院,然后选择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等报考信息。

2. 报考点选择

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3. 报名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此用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所有考生均须履行报名手续。推免生不允许进行统考的报名,否则将被取消推免资格,列为统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考生可在各大书店购买查阅。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24日。初试成绩预计于2019年3月初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

2.复试

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及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培养单位及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学校复试工作将按照公布的复试规程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过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学院主页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3.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网上查询。

五、调剂

1.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院公布的调剂需求。

2. 我院拟预留少部分招生计划用于接收优秀全日制考生调剂。

3. 对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申请调剂。我院将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六、录取

我院本着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上旬。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国家规定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有关研究生收费与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详见南方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九、其他事项

1. 以上各条款如有与上级部门政策不一致,以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2. 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院概不负责。

3.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原所在学校、单位或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4.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1. 南方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电话:0755-88015602

    网站:http://icollege.sustc.edu.cn/

    Email:icollegeyzb@sustc.edu.cn

2. 南方科技大学研招办:

    电话:0755-88015791/88015888

    网站:http://gs.sustc.edu.cn/

    Email: yzb@sustc.edu.cn

 

                                   南方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研招办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